【龙煤党建“回头看”】邵忠宝:全面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为企业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提供根本保证

来源: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
发布时间:2021-10-26 18:38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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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

为企业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提供根本保证

瑞隆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邵忠宝

通过参加集团公司党委中心组(扩大)会议,专题学习习近平同志在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,以及强化国企党建工作系列文件,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,全面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,对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,巩固社会主义制度,壮大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中坚力量,持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,都具有十分重大的长远意义。尤其是结合瑞隆公司成立、成长、衰败的发展历史和清欠实际,让我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,全面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,对确保企业持续深化改革和稳步健康发展,更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。主要体会有三点。

体会之一:全面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,能确保党组织“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”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。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;坚持党的领导、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"根”和“魂”,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。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“为中国人民谋幸福,为中华民族谋复兴”。因此,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任务就是,围绕这个初心和使命,发挥好“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”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。具体到企业来说,就是要围绕“防控市场风险、强化企业管理、提高企业效益、维护员工权益”这个核心,确保党的要求在企业深化改革、完善公司治理以及创新发展中得到有效落实。在这个过程中,只有时刻把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放在第一位,准确把握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目标任务,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,才是真正的解放思想、勇于创新、主动作为,才能真正地做到因企施策、因地制宜、顺势而为,推动企业沿着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正确方向健康发展、稳步前行。

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指出的一些国企党建存在的“只抓业务不抓党风、只管发展不治腐败”现象,以及党的领导、党的建设弱化、淡化、虚化、边缘化等问题,在瑞隆公司过去一段工作中表现得较为突出。比如,经常以党政联席会取代党委会研究“三重一大”事项;缺乏集体研究和民主集中制,习惯于一言堂及个人说的算;只抓经营创效,弱化和淡化党风党纪;尤其是在企业发展上,只讲规模不讲效益,只讲冒进不顾风险,政绩观严重扭曲,最终导致企业巨额应收账款难以清收。

体会之二:全面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,能确保企业在复杂多变的市场变化中不迷航,在持续深化改革中不迷路。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,必须一以贯之;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企改革方向,也必须一以贯之。两个“一以贯之”相互联系,缺一不可。主要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,明确和落实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,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、执行、监督各环节的职责和工作方式,以及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,使得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、制度化和具体化。这样,既能让党组织发挥作用不游离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之外,同时又能紧密结合企业实际,把保证和促进企业改革发展、提高企业经营成效作为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更好地发挥党建对企业改革发展的促进作用,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。

瑞隆公司从2009年9月注册成立,到2015年7月停止业务专职清欠,公司34家二级分(子)公司全部设置为联合党支部。由于党组织设置不规范,制度不健全,监督不到位,活动不及时,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“外闯市场”中的大是大非问题面前,思想防线松懈,价值判断出现问题。截止目前,有6名瑞隆公司原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因严重违法违纪,分别受到开除党籍、解除劳动关系以及被法院判刑处理。

体会之三:全面强化国有企业党的建设,能促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更为高效、更加规范。

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,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、思想领导、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,放弃或忽视其中任何一点,都不可能实现党的领导。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》,为新时期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。在具体实践中需要按照“三个坚持”的原则,即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、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、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,把“软指标”变为“硬任务”,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办法,结合企业经营年度和任期考核,将考核结果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经营业绩考评体系,与班子评价、干部任免、薪酬待遇、评先评优等紧密挂钩,改进和规范评价内容、标准、方法与结果运用,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,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的党务干部队伍,确保党建考核的整体性、科学性、权威性。

2009年12月以前,瑞隆公司煤炭购销主要是“不用垫付资金,低风险赚钱”模式;2010年1月后,业务模式逐渐变为“先垫付资金购煤,再销售回款”。虽然业务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,但公司仍然把“快速上量、做大规模”作为考核评价二级单位工作的核心内容。既没有结合业务模式的巨大变化,将资金“安全性、流动性和效益性”的综合考核评价作为首要任务,也没有及时调整内部管控方式,加之公司党委把关定向作用弱化,重大事项没有前置程序,缺乏集体研究决策,放弃了对市场风险的管控,最终带来了严重后果。

近年来,我们深刻吸取瑞隆公司原班子弱化党的领导、淡化党的建设、实施野蛮发展带来的惨痛教训,紧紧围绕“清欠款、控风险”两项中心任务,大力实施“走出去”上门清欠新策略,持续深化和不断强化党的建设。完善了党委会、董事会及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研究事项清单,制定了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管理制度,明确了重大事项党委会前置研究基本原则,确保民主集中制得到落实;制定年度《党建工作方案》《宣传思想教育方案》和《党委中心组学习规划》,建立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,结合清欠实际改进党支部设置,大力弘扬“敢担当、善作为、能攻坚、讲奉献、做表率”清欠精神,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开创了“合力清欠”新局面。

今后工作中,我们要继续克服清欠工作“压力极大、困难极大、不确定性极大,以及有回款可能性的欠款户很少”的巨大困难与压力,不断强化“减少损失就是创效”清欠宗旨教育,坚持“走出去”上门清欠策略不动摇,运用清欠政策,调动各方力量,推行全程管理,全力完成集团公司确定的清欠目标与任务,为新时代现代化新龙煤建设作出我们应有贡献。